隐私是一项人权,网络隐私也不例外。

然而,就在美国考虑制定保护个人在线数据的新法律时,至少有两项提议——一项全州法律仍可修订,一项联邦草案尚未提交——包括了一项不受欢迎的交易:用金钱换取隐私。

这种有时被称为“为隐私付费”的框架是完全错误的。它将隐私视为一种个人有能力轻易购买的商品。但朝这个方向发展可能会进一步加深社会经济阶层之间的隔阂。这些“有钱人”可以在网上自由操作,免受窥探。但“穷人”必须放弃这种权利。

尽管以前至少有一家大型电信公司使用过这一框架,如今也没有法律阻止这一做法,但网络安全和更广泛的科技行业必须阻止它。在“隐私权付费”成为法律之前,隐私权作为一项权利应该成为行业惯例。

数据隐私法很受欢迎,但也存在缺陷

去年,欧盟实施了世界上最全面的一套数据隐私法。《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简称GDPR)规定了企业如何收集、存储、共享和使用欧盟公民的数据。这项法律激励世界各地的国家纷纷效仿意大利(欧盟成员国)对Facebook处以罚款巴西通过一项新的数据保护法案智利正在修改宪法,将数据保护权利纳入其中。

美国是不例外这种连锁反应。

去年,俄勒冈州参议员罗恩·怀登(Ron Wyden)、佛罗里达州参议员马可·卢比奥(Marco Rubio)、明尼苏达州参议员艾米·克洛布彻(Amy Klobuchar)和夏威夷参议员布莱恩·沙茨(Brian Schatz)分别提出了联邦法案,以规范公司如何收集、使用和保护美国人的数据。

参议员卢比奥的法案要求联邦贸易委员会制定自己的一套规则国会将在两年后对该法案进行投票。参议员克洛布彻的法案将要求企业制定明确的服务协议条款,并在72小时内向用户发送侵犯隐私的通知。沙茨参议员的法案引入了公司有“责任关心”消费者数据的理念通过提供“合理的”安全级别。

但引人注目的是参议员怀登提出的《消费者数据保护法案》(Consumer Data Protection Act),理由并不充分。隐藏在几项涉及隐私的条款之中的是一项危险的“为隐私付费”条款,比如对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加强执法权力,对一定规模的公司强制提交隐私报告。

根据《消费者数据保护法》(Consumer Data Protection Act),如果用户选择退出在线跟踪,要求用户同意提供服务的公司可以向用户收取费用。

如果获得通过,以下是消费者数据保护法的工作方式:

比如,用户Alice不再愿意让公司收集、分享并将她的个人信息出售给第三方,以实现定向广告和增加公司收入的目的。首先,爱丽丝将在联邦贸易委员会(Federal Trade Commission)的“禁止跟踪”(Do Not Track)网站上注册,在那里她将选择退出在线跟踪。然后,与爱丽丝进行互动的在线公司将被要求检查爱丽丝的“不跟踪”状态。

如果一家公司发现爱丽丝选择退出在线跟踪,该公司将被禁止与第三方分享她的信息,也不能在网上跟踪她,建立和出售有关她的互联网活动的个人资料。包括Facebook、亚马逊、谷歌、优步、Fitbit、Spotify和tinder在内的几乎完全依靠用户数据运营的公司,需要关注用户的个人决定。然而,这些公司可能会让爱丽丝面临一个艰难的选择:她可以继续使用他们的服务,无需在线跟踪,只要她支付一定的费用。

这代表了为隐私付出的文字代价。

电子前沿基金会的高级律师亚当·施瓦茨说,他的组织强烈反对为隐私付费的系统。

施瓦茨说:“对于企业监控,人们不仅可以选择退出,也不应该选择参与。”“而且,当他们选择维护自己的隐私时,他们不应该付出更高的代价。”

为隐私付费的计划有两种形式:一种是要求个人支付更多的费用以获得更多的隐私,另一种是支付更低的费用(折扣)以获得更少的隐私。施瓦茨说,这两种选择都能激励人们行使他们的隐私权,要么因为成本太高,要么因为金钱收益太吸引人。

施瓦茨说,这两种选择都损害了低收入社区。

“穷人更有可能因为需要钱而被迫放弃他们的隐私,”施瓦茨说。“我们可能会进入一个符合当前经济状况的‘有隐私’和‘没有隐私’的世界。对于低收入的个人来说,在生活成本高昂的加州生活已经够困难的了。这只会进一步恶化生活质量。”

不幸的是,加州去年通过的《加州消费者隐私法案》(California Consumer Privacy Act)也包含了为隐私付费的条款。尽管该法律包含了一项旨在防止此类行为的“非歧视”条款,但它也包含了一项豁免,允许公司向用户提供“激励”,让他们仍然收集和出售个人信息。

在一个关于如何改进法律的更大的博客,当时这是一项法案,施瓦茨和其他电子前沿基金会的律师写道:

“例如,如果一项服务需要花钱,而该服务的用户拒绝同意收集和出售他们的数据,那么该服务可能向他们收取的费用高于向同意的用户收取的费用。”

现实世界的应用程序

对隐私付费的警告并不是理论上的——它在过去已经实施过,而且没有法律阻止公司再次这样做。

2015年,美国电话电报公司(AT&T)提供宽带服务,如果用户同意跟踪他们的互联网活动,每月可享受30美元的折扣。根据AT&T自己的说法,网络活动包括“你访问的网页,你在每个网页上花费的时间,你看到和跟随的链接或广告,以及你输入的搜索条件.”

大多数时候,为隐私付出的代价并不总是那么明显,真正的钱会从用户的钱包或支票账户中流出或进入。相反,它是在幕后发生的,而且不是用户变得更富有,而是公司变得更富有。

在海量的定向广告用户数据的支持下,谷歌母公司Alphabet仅在2018年最后一个季度就实现了326亿美元的广告收入。同一季度,Twitter的广告收入为7.91亿美元。此外,Facebook的首席执行官坚称公司不会出售用户数据,这是Facebook此前的计划这些都是在本周公布的文件中披露的吗.注册这些服务可能是“免费的”,但这只是因为产品不是平台,而是用户。

不过,目前有少数公司拒绝这种做法,拒绝出售用户的私人信息或将其货币化。

2014年,CREDO移动从AT&T分离出来向用户承诺他们的隐私“是非卖品”。期。”(该公司在其隐私政策不过,它可能“出售或交易包含用户姓名和街道地址的邮件列表”。)加密电子邮件服务ProtonMail正在定位作为Gmail的衬托因为它不在其网站上做广告,并承诺用户的加密电子邮件永远不会被扫描、访问或阅读。事实上,该公司声称,即使它想要访问这些电子邮件,它也无法访问。

至于谷歌的第一个产品——在线搜索——最清晰的隐私选择是DuckDuckGo。这项以隐私为重点的服务不会跟踪用户的搜索,也不会建立用户的个性化档案来提供独特的搜索结果。

社区经理Daniel Davis表示,即使没有从用户数据中盈利,DuckDuckGo自2014年以来也一直在盈利。

“在DuckDuckGo,我们已经能够通过基于上下文(个人搜索查询)而不是个性化的广告来实现这一点。”

Davis说,DuckDuckGo的决定是受一种长期信念的支配,即隐私是一项基本权利。“当涉及到网络世界,”戴维斯说,“事情应该没有什么不同,隐私默认应该成为规范。”

戴维斯说,现在是其他公司效仿的时候了。

戴维斯说:“对个人数据的控制不应该是有代价的,所以这个行业必须更加努力地开发不让隐私成为奢侈品的商业模式。”“我们证明了这是可能的。”

希望其他公司也在倾听,因为“付费保护隐私”是否被纳入法律并不重要——它永远不应该被视为一种行业惯例。